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871148 证券简称:艾科技术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广东艾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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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艾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
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广东艾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公司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资金管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按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五)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六)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七条 公司要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做好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应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九条 公司设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领导小组,为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成员由相关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各子公司法人代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应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上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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