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公告编号:2026-013
3 证券代码:871148 证券简称:艾科技术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广东艾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艾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艾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 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以及其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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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的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相关人 员、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主办券商等。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股转系统其他相
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 股转系统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信息(以
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或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违反保密义务或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
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 (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暂缓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露且未出现市场传闻;
(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审批
第八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 项的范围,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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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具体
事务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
第十条 若需要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的,披露义务人或公司相关人
员应当提交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文件并附相关事项资料至公司董事会秘书 办公室,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登记审核,并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十一条 公司负责对暂缓、豁免披露信息事项进行登记,由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妥善归档保管,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暂缓、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暂缓、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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