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8
证券代码:871149 证券简称:天阳精密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惠州天阳精密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九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三十九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供的任何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提供的担保;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董事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 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额超过 3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应当按照本章程第一百零六条有关规定审
提供的担保; 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款第(七)项担保事项时,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应当按照本章程第一百零六条有关规定审 该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议。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该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四十七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 第四十七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
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 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当予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以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
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第五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 第五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 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
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
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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