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71153 证券简称:联合荣大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北京联合荣大工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及应 应收票据 25,280,499.48
126,467,616.16
收账款 应收账款 101,187,116.68
应付票据及应 应付票据
39,048,936.67
付账款 应付账款 39,048,936.67
(2)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3)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经修
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 √否
(一)无法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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