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2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71153 证券简称:联合荣大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北京联合荣大工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北京联合荣大工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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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为准。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以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针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方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股东;
2、未出席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但未对公司股票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满足前述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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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需考虑公司除权除息的影响),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回购主体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参考价格,回购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时间内将经股东本人签名(非自然人股东应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进行回购。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内提交其回购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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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回购义务人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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