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1-30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豆盟(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邮编:10003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豆盟(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16)第637号
致:豆盟(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豆盟(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的《法律顾问聘用协议》,本所担任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特聘专项中国法律顾问。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业务规则》、《基本标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
目录
释义......3
声明......6
正文......8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8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10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11
四、公司的设立......14
五、公司的独立性......17
六、发起人和股东......20
七、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32
八、公司的业务......38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43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48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93
十二、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99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99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100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104
十六、公司的税务......109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115
十八、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118
十九、本次挂牌的推荐机构......119
二十、总体结论性意见......119
释义
本法律意见中提到的下列简称,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解释外,其含义如下:公司/豆盟科技 指 豆盟(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掌上云景/有限公司 指 北京掌上云景科技有限公司,系豆盟科技前身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本次挂牌 指
并公开转让
公开转让说明书 指 公司为本次挂牌制作的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豆盟(北京)科技
法律意见 指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
《审计报告》 指 挂牌出具的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7月的
“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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