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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26 15:36:02 股吧网页版
新宇航: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26


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871157 证券简称:新宇航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北京新宇航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6422498P

承诺主体名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芳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权回购

本次申请终止挂牌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承诺开始日期

任公司出具的同意函之日

本次申请终止挂牌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承诺有效期

任公司出具的同意函之日起 1 个月内

本次申请终止挂牌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承诺履行期限

任公司出具的同意函之日起 1 个月内

其他 本次申请终止挂牌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承诺结束日期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意函之日起 1 个月内

公告编号:2022-006

二、承诺事项概况
为充分保护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中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含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实际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申报期限为自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
异议股东需在回购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递交或寄送至公司(寄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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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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