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7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71157 证券简称:新宇航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北京新宇航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北京新宇航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航”或“公
司”)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联证券”)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经国联证券推荐, 2017年 2 月 27 日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票简称: 新宇航,股票代码: 871157。
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机制,优化机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公司自聘请国联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起,国联证券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从挂牌到后续的信息披露资料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以其专业服务和丰富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国联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公告编号:2019-028
二、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三、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与国联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北京新宇航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终止协议书;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 ) 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自股转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由华英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
异议的函》,上述两份协议正式生效,自 2019 年 8 月 26 日起,公
司的主办券商由国联证券变更为华英证券,由华英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北京新宇航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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