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8
证券代码:871161 证券简称:绿通燃气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山东绿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10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山东长城长律师事务所王玉清、宋波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山东绿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山东绿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2)、《山东绿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03)。
(二)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在过去的2018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
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董事会根据2018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2018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编写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2019年度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为保障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需要,增强抵御经营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2018年所做的实际工作编制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七)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请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山东绿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八)审议《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公司拟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9年5月10日9时00分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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