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4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71163 证券简称:润康生态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润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发起人名称变更,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五条 公司设立 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五条 公司设立
时的发起人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 时的发起人为“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限公司”、“曹革”,发起人均以其在深圳 份有限公司”、“曹革”,发起人均以其在市润康植物营养技术有限公司的持股 深圳市润康植物营养技术有限公司的
比例所对应的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持股比例所对应的截至 2016 年 3 月
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出资。 31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出资。
第四章第二节第三十九条 公司发 第四章第二节第三十九条 公司发
生的下列关联交易行为,应提交股东大 生的下列关联交易行为,应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与股东或者 (一)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单次交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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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
资产 10%的关联交易;与同一关联方在 (二)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
一个会计年度内日常性关联交易累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总金额预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的交易。
资产 40%的关联交易。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发生
的超出金额在 2,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
以上的关联交易。
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 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
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公司获赠现金资产 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 和提供担保除外),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
批准。 批准。
(一)公司在一年内对外投资、收 (一)公司在一年内对外投资、收
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占公司最近一 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应提交董事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会审议;其中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以上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 资产绝对值 50%以上的,且超过 1,500
议。 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在一年内资产抵押、借 (二)公司在一年内资产抵押、借
入资金金额及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占公 入资金金额及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应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占公司最近一期 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还应提交股 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的,还应提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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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审议。公司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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