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8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1166 证券简称:三利节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三利节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三利节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沈相斌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书{2024}175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4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北京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三利节能环保工程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沈相斌 董监高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年报、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
公告编号:2024-011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一、未按期披露年报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三利节能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
2022 年 11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泓陆船科技有限公司向赣江新区国际
仲裁院递交仲裁申请,并于 2023 年 5 月收到支持部分仲裁请求的裁决书,仲
裁事项涉及金额 2,605,513.27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0.83%。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的未按期披露年报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 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仲裁事项,违反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沈相斌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 《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沈相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生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11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后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三利节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沈相斌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 措施的决定书{2024}175 号
三利节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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