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0-24
公告编号:2022-080
证*代码:871171 证券简称:金盾电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金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认购信托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粤财信托 鹏雅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拟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 其控股或
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度半年度财务报表末期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 179,376,162.87 元
和 153,892,490.00 元。本次投资金额为 10,00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57%和 6.50%,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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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粤财
信托 鹏雅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
1.产品名称:粤财信托 鹏雅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管理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3.产品类型:权益类
4.资产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托管费率:0.01%/年
6.投资范围:本信托各期信托资金用于受让/认购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信流转的信托收益权或银行间债券市场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或上市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及债务融资工具,闲置资金用于银行存款。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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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通过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认购粤财信托 鹏雅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信托计划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以及信托产品本身面临的法律风险、违约风险、购买力风险等,还包括信托产品管理人、托管人、证券、期货经纪商等的经营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认购粤财信托 鹏雅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金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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