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8
证券代码:871171 证券简称:金盾电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金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金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经营战略规
划,本公司拟收购宁波未来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鹰”)100%股
权。 截止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未来鹰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0.00 元,实
缴注册资本490,000.00元, 其中唐彭锋认缴510,000.00元,付勇认缴340,000.00 元,程招钱认缴 150,000.00。 交易定价按照认缴注册资本进行交易,股权交易 价格为人民币 1,500,000.00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未来鹰 100%股 权,未来鹰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 出售的资产总额 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 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一) 规定: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 企业控股权的, 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 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 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 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 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 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 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 的,其资产总额、资产 净额均已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 总额、资产金 额均已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标准无保留意见)期末
资产总 额为 179,376,162.87 元,归 属于 挂牌公 司股东 的净 资产额为
153,892,490.00 元。
未来鹰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成立,自设立以来有经营活动,截止到 2023
年 1 月 31 日未来鹰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57.20 万元,净资产为 25.31 万
元。本次金盾电子收购其 1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认缴额为 1,000,000.00 元,本次以 1,500,000.00 元对价转让。根据孰高原则,本次交易按照转让金额 1,500,000.00 元计算,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 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84%、0.97%,均未达到《非上市公 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亦不存在 12 个 月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累计数额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收购宁波未来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还需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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