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金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杭州宁波金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电子”“挂牌公司”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等相关工作安排的要求,根据金盾电子自查情况并结合日常督导情况,对 2022 年度金盾电子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开展了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已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制度。
公司未单独建立《印鉴管理制度》,但是公司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印鉴的使用要遵循相应的审批流程,能够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公司未来将加强规范治理,考虑建立相关制度。
经核查,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内部制度,相关制度执行切实有效,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依法设立了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共 6 人,未聘
请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
人,其中 4 人担任董事。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设置情况如下:
事项 是或否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 是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事项 是或否
公司出现过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 否
公司出现过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否
公司出现过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 否
公司出现过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否
公司存在公司董事会存在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况,公司董事俞鉴锋、张哲峰、董晟、方永达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如下:
事项 是或否
审计委员会 否
提名委员会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否
战略发展委员会 否
内部审计部门或配置相关人员 否
经核查,公司机构设置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未聘任独立董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
核查情形如下:
事项 是或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有关情形 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 否
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公司现任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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