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71171 证券简称:铠盾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铠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5年 4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朱福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7,556,915股,占公司股本的 83.3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朱鉴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431,824 股,占公司股本的 4.7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俞鉴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47,95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8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哲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78,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董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61,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3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方永达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52,2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007
(二)非职工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4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俞倩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2,2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谢位锋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13,9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陈亮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5 年 5 月 19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3,05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次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宁波铠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宁波铠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07
宁波铠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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