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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7:04:00 股吧网页版
铠盾股份: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871171 证券简称:铠盾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铠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全文“股东大会” 章程全文“股东会”

章程全文“半数以上” 章程全文“过半数”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 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中 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应包含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的情 充通知,通知中应包含临时提案的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 容。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

公告编号:2025-019

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 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 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符合本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提案,股东 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四
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十九条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
决并作出决议。

第一百零四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 第一百零四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
责。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 负责。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其余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
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第一百三十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二)检查 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二)公司财务;(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检查公司财务;(三)对董事、高级管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四) 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 免的建议;(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 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正;(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五)提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 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六)向 《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七)依照《公司法》 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六)向股东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 会提出提案;(七)依照《公司法》第理人员提起诉讼;(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 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理人员提起诉讼;(八)发现公司经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 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
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以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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