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4
证券代码:871172 证券简称:临涣水务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临涣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八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三)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可的其 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他方式。 司”)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 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董事会的决议侵犯股东合法权益时,股
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违法
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五十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五十一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股东大会召 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股东大会集人会议通知中确定的其他地点。 召集人会议通知中确定的其他地点。
应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
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通信表决的方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席。
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应通过指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网络
投票系统参与投票,其身份由该等系统
以其认可的方式确认。以通信方式参与
投票的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
午三时之前将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
意见(须签名及时间)、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签名并注明为该次股东大会专
用)、股东帐户卡复印件(签名并注明
为该次股东大会专用)以特快专递的方
式送达会议通知指定的机构或联系人。
材料不全,视为无效投票。
第五十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 第五十三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
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的其它董事主持,董事长未指定人选 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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