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1172 证券简称:临涣水务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临涣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临涣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3 月 25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临涣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临涣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将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2、《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 2025 年的盈利水平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投资计划和发展规划,制订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0
3、《2026 年人力资源计划及员工薪酬计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6 年人力资源计划及员工薪酬计划的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6 年人力资源计划及员工薪酬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4、《2026 年高管薪酬考核办法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6 年高管薪酬考核办法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进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6年高管薪酬考核办法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5、《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资格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6、《关于追认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对公司业务、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定价为市场化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7、《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对公司业务、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定价为市场化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关联交易事项已按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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