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31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71176 证券简称:盛伟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西盛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员工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赣 1027 刑初75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9 月 13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9 月 11 日
作出主体:其他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
措施类别:其他罚金及刑事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西盛伟科技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胡志平 其他(员工) 安环部经理
陈新华 其他(员工) 仓库主管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污染环境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20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干扰自动检测设施,严重污染环境。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公司及两名员工积极主动配合调查,认罪认罚,两名员工系初犯,以及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 10 万元;胡志平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10 万元;陈新华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10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及两名员工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法院对公司判处罚金,自上述判决作出以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缴纳罚金 1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0.18%,该事项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不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确保公司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赣 1027 刑初 75 号
江西盛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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