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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23 15:57:15 股吧网页版
嘉缘花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23


证券代码:871181 证券简称:嘉缘花木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云南嘉缘花木绿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2 年 8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云南嘉缘花木绿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对外投资的程序和决策权限,保证公司相应工作规范、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嘉缘花木绿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另有规定
或要求,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
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
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法规办理相应过户手续。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大类:

(一)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1)公司对外进行短期投资,应确定其可行性。经论证投资必要且可行后,按照本制度进行审批;

(2)公司应于期末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短期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跌价准备。

(二)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在一年内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
(1)公司及子公司独立出资经营项目;
(2)公司及子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公司进行长期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论证研究。对确信为可以投资的,应按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第二章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第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向其他企业进行股权投
资,适用于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

第八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

(二)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0%,或虽已达到但绝对金额未超过1500万元的。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0%的,以及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或虽已达到但绝对金额未超过600万元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第九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0%以上,且超过1500万的。

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执行。

第十条 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交易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二
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已经按照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三章 对外投资管理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
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

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可组织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任务
执行和具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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