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3
证券代码:871181 证券简称:嘉缘花木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云南嘉缘花木绿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2 年 8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云南嘉缘花木绿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原有股东作为发起人认购公司全部股份。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云南嘉缘花木绿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云南省禄丰县金山镇龙缘路金诚花园小区 6 幢 7 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77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或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与客户共享成功、与员工共求发展、与社会共
同进步。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绿化苗木、果苗、花卉的种植、销售;园林绿
化工程的施工与养护服务;风景园林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环境保护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造林工程;水土保持;土壤改良;生态修复;环境污染治理;农林业生态产品的开发;蔬菜、花卉、苗木大棚的设计、施工;花肥、花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园林和农业工程配套器材、建筑材料的销售;环保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工程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无纸化簿记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没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采用记名方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股份数量、持股
比例如下:
发起人名称(姓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名) (万股) (%)
李卫春 2016 年 10 月 28 日 净资产折股 2,464.8 57.25
陈登喜 2016 年 10 月 28 日 净资产折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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