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厦门靠谱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印江山B座8F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黄蕾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厦门靠谱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编制完毕,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厦门靠谱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未发现公司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8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监事会审议。报告总结了2018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发表了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3票;弃权3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厦门靠谱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监事会对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9)第351ZA0025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挂牌公司的净利润为28,940,978.34元,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7,642,577.09元,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7,642,577.09元。
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8年年度实现的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的发展。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公司向智墙科技采购技术服务,合同签约时间为2018年1月,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不含税),已于18年4月前完成打款;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对智墙科技进行投资,由于江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北京智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故公司追述自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相关技术服务费构成关联交易。金额具体如下: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北京智墙科技有限 采购服务 37,500.00 0
公司
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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