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2-28
江西锦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江西锦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反馈稿)
推荐主办券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二零一七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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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锦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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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及重大事项:
一、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属于酒精生产行业,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酒精生产线属于“限制类”项目,根据规定,凡列入限制类的,禁止投资新建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主管机关已经停止批准新建酒精生产线,关闭了潜在竞争者进入酒精行业的大门,因此,一方面,公司将不会面临更多的竞争者进入到行业中的情形,保持一定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对于存量项目,后续国家有关部门将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虽然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尚不属于去产能的范围,但未来国家如果对酒精生产行业产业政策进行重大调整,进一步限制压缩酒精行业产能,加强行业调控,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刘红珊通过锦江酒业间接持有公司72.94%
的股份,同时刘红珊还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拥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红珊可能利用控制地位和主要决策者的地位,对公司的重大投资、关联交易、人事任免、公司战略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对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执行风险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尚不完善,内控体系不够健全,独立性存在缺失,同时还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形。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等治理制度,以及适应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的内部控制制度。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较短,治理制度的执行需要逐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治理制度不能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执行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风险。
四、产品结构单一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玉米酒精销售取得的收入分别为 10,069.94万元、
6,399.12万元和10,189.68万元,分别占当期全部营业收入的74.78%、71.03%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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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6%。产品结构单一造成公司经营风险过于集中,如果未来酒精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五、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7月,公司营业收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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