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2-08
关于江西锦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江西锦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江西锦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源生物”或“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项目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以及上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贵公司提出的第一次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步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江西锦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江西锦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以楷体加粗标明。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回复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1、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公司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并对公司业务资质的齐备性、相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2)公司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使用过期资质的情况,若存在,请核查公司的规范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发表意见。(3)公司是否存在相关资质将到期的情况,若存在,请核查续期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若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请核查该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回复:
(1)公司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并对公司业务资质的齐备性、相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持有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2586585746N),根据该《营业执照》的记载,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食用酒精、工业酒精、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二氧化碳、含可溶物的干酒精糟玉米干全酒精糟【DDGS】、增塑剂(柠檬酸酯类、醋酸甘油酯类)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公司在工商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业务,目前拥有的资质情况如下:
1、食品生产许可证
公司现持有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536092200034),核准的经营范围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证书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
2、饲料生产许可证
公司现持有宜春市农业局颁发的《饲料生产许可证》(编号:赣饲证(2015)02025),核准的经营范围包括:单一饲料。证书有效期为2015年2月4日至2020年2月3日。
3、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司现持有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0]0606号),许可范围:易燃液体、液化气体。证书有效期为2014年7月2日至2017年7月1日。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公司现持有宜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赣交运管许可宜字36090021148号),许可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证书有效期为2017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16日。5、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公司现持有万载县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编号:
WZ36222715015号),许可排放污染物:废水、废气。证书有效期为2017年1
月31日。
主办券商及公司律师认为,公司拥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公司业务资质齐备,相关业务合法合规。
(2)公司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使用过期资质的情况,若存在,请核查公司的规范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发表意见经核查,公司在工商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业务,不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的情况。
根据公司签署的《声明和承诺》,确认公司自设立以来,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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