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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6-28 18:19:50 股吧网页版
万芳园艺: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2019-015]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28


证券代码:871191 证券简称:万芳园艺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福建万芳园林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福建万芳园林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206081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9)第206022号”《关于对福建万芳园林艺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对上述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

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后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1、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总额为5,134,755.62元,净亏损5,319,024.27元;万芳园艺2017年、2018年连续亏损,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万芳园艺累计亏损金额21,404,904.16元。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仅为11,728.11元(其中被冻结10,359.96元);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1,710,753.73元,存在拖欠员工薪酬的情况;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14,855,993.96元,应付账款余额4,342,174.29元;预计负债余额17,442,722.64元,万芳园艺能否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清偿到期债务具有不确定性。

3、2018年9月13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源、吴开亮及傅兵忠解除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解除后,公司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均不能对公司形成控制,公司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2018年8月2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负责人及代理总经理赖天忠辞职,辞职后继续担任财务负责人职务;2018年11月29日公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变更;2018年11月29日公告公司注册地址变更;2019年5月6日董事林辉辞职;2019年6月19日,董事池其善辞职。

公开信息显示,公司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等等事项,显示公司处于管理、经营异常状态,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面临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上述改善措施能否有效改善或保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判断万芳园艺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因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由于公司存在重大涉诉事项、高层人员变动等因素影响,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人事安排处于异常状态;而有效的内部控制是防范财务报表不出现重大错报的重要保障;由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信赖或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在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有效性,其影响是广泛和不确定的,我们认为仅实施实质性审计程序是不充分的。

涉及主要事项:

1、营业收入的确认

(1)公司与陈玉丽于2018年6月签订《苗木销售合同》,金额3,100,050.00元;公司与王君于2018年6月3日签订《苗木销售合同》,金额568,000.00元;两份合同合计3,668,050.00元(回款合计3,516,000.00元),于2018年度全部确认收入,占全年收入的71.44%。

①公司与陈玉丽、王君签订的上述《苗木销售合同》第三条产品的交货方式、日期约定:“鉴于当年的气候不适宜苗木的移栽,苗木暂存于乙方基地,甲方对采购的苗木进行标记,所有的地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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