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71191 证券简称:万芳园艺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福建万芳园林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福建万芳园林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总额为5,134,755.62元,净亏损5,319,024.27元;万芳园艺2017年、2018年连续亏损,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万芳园艺累计亏损金额21,404,904.16元。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仅为11,728.11元(其中被冻结10,359.96元);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1,710,753.73元,存在明显拖欠员工薪酬的情况;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14,855,993.96元,应付账款余额4,362,174.29元;预计负债余额17,442,722.64元,偿债能力严重缺乏,偿债压力较大。
3、2018年9月13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源、吴开亮及傅兵忠解除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解除后,公司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均不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4、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持续空缺。2019年5月6日,公司董事林辉辞职;2019年6月19日,公司董事池其善辞职。
5、公司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2018年6月20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8)赣09民终787号),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福建万芳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与万芳园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偿还江西百禾药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傅小华女士借款本金7,217,385元及利息。截至2018年12月31
公告编号:2019-017
日,公司作为共同义务人,根据上述判决书确认预计负债17,442,722.64元。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其他义务方均尚未履行该判决的偿付义务。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万芳园林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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