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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6 18:03:21 股吧网页版
博大制药: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合法合规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6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

的合法合规意见

主办券商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二〇二六年五月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主办券商”)作为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制药”、“公司”)的主办券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对博大制药 2024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合法合规意见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
《2024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了《2024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了《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公告》。

2025 年 2 月 13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

(二)历次股票期权行权及调整情况

无。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期、行权比例

具体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50%
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50%
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分 2 期行权。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本
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期权
登记完成日为 2025 年 2 月 12 日,本次股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6 年 2 月 12
日至 2027 年 2 月 11 日。

(四)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成就的条件

序 行权成就条件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挂牌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1

(3)挂牌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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