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27
公告编号:2022-047
证券代码:871222 证券简称:峰华铁信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郑州峰华铁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9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何义刚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郑州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变更担保方式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2-047
公司拟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科技城支行申请人民币 500 万元的授
信额度,期限二年。该笔授信额度已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
现担保条件发生变更:董事长何义刚及配偶、董事会秘书施强及配偶不再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全资子公司西安峰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他担保条件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全资子公司武汉峰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峰华”)拟与中铁信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商品销售合同,为保证武汉峰华自保函出具之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之间就产品或服务购销事宜所签订的全部协议(或合同)的履行,公司对武汉峰华在上述时限内签订的协议(或合同)的全部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的履行承担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170 万的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郑州峰华铁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2-047
郑州峰华铁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