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30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1222 证券简称:峰华铁信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郑州峰华铁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变更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郑州峰华铁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武汉峰华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峰华”)、兰州峰华信息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峰华”)、西安峰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安峰华”)100%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郑州晟迪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晟迪”),股权转让后武汉峰华、兰州 峰华、西安峰华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属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股权交易,本次 股权转让不会变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5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24-011
本次股权转让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 易,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调整需要报子公司当地主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四、本次变更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是为了优化公司管理架构,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转让完成后,武汉峰华、兰州峰华、西安峰华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是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股权划转,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郑州峰华铁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郑州峰华铁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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