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15 16:18:21 股吧网页版
凯英科技: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5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71226 证券简称:凯英科技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难降解综合污水处理工艺研究和应用课题设备及材料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37.7 万元,合同履行期为 1 年。

2.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
于投资北仓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项目并与关联方签署合同的议案》。为保障本项目如期推进,公司拟与关联方江苏永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签署《北仓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项目承包合同》,负责本项目深脱设备设施及配套系统的供应安装。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审
议通过。

表决结果:

1.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难降解综合污水处理工艺研究和应用》课题设备及材料采购合同的议案

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关联董事卢红妍回避表决。

2.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北仓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项目承包合同的议案

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公告编号:2023-032

关联董事卢红妍回避表决。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审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76 号创业环保大厦 12 层

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76 号创业环保大厦 12 层

注册资本:1,570,418,085

主营业务:污水、自来水、再生水、工业废水以及其他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配套服务;各类固体废物的收运、处理、资源化利用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配套服务;供能服务与节能环保相关设施的投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配套服务;环保科技及环保产品设备的开发经营;城市综合环境服务与生态治理服务;市政基础设施的设计、建设、管理、施工和经营管理;天津市中环线东南半环城市道路特许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自有房屋出租等。

法定代表人:汲广林

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苏永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高邮市龙虬镇环保产业园

注册地址:江苏省高邮市龙虬镇环保产业园

注册资本:50,000,000

公告编号:2023-032

主营业务: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技术推广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薛二军

控股股东: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