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07
公告编号:2019-061
证券代码:871234 证券简称:无锡照明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无锡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项目取消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无锡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取得招标单位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中标缙云县城
市照明工程一期 EPC 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11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无锡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4)。
公司接到招标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取消中标资格的通知》后,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法向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于 4 月 3 日受理后(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8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向系统指定信息平台披露的《无锡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涉
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出具了(2019)
浙 1122 民初 1318 号民事判决书(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向系统指定信息平台披露的《无锡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针对一审判决书,公司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二审上诉。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受理后,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出具了(2019)浙 11 民终 1275 号民事调解书(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向系统指定信息平台披露的《无锡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二、中标项目取消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61
该项目的取消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同类工程承包业务竞争激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重投资风险。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取消中标资格的通知》;
(二)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浙 1122 民初 1318 号;
(三)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浙 11 民终 1275 号。
无锡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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