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17
证券代码:871235 证券简称:香巴林卡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青海香巴林卡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近期主办券商对青海香巴林卡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巴林卡”或“公司”)进行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以前年度存在因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向公司增资而提供抵押担保事宜,未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挂牌公司担保审议程序及及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构成违规担保。
上述违规担保情况,反映公司内控存在缺陷,亟待整改,对此公司对广大投资者表示公开致歉,公司将积极整改,进一步强化有关内控制度的执行,防范上述行为再次发生。同时公司将采取相关措施,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二)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三)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6 年 7 月 4 日,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与杨忠丽、青海香巴林
卡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青海塔尔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香巴林卡”)、湟中区财政局(曾用名:湟中县财政局)签订了《投资合同》,根据约定,国开发展基
金有限公司向香巴林卡增资 15000 万元。2020 年 7 月 2 日,各方签
订了《投资合同变更协议》,变更了“投资回收”等部分条款。2020
年 8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8 日,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与香巴林
卡签署了两份《抵押合同》,协议中约定香巴林卡以其名下的不动产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合同》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抵押权已经进行登记。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应当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挂牌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违规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湟中区财政局
(二) 自然人
姓名:杨忠丽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迎宾路 A1 号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为挂牌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青海香巴林卡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能履行与国开基金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合同》及《投资合同变更协议》中的还款约定,香巴林卡自愿将青(2019)湟中县不动产权证 0001365号和该不动产上的房屋抵押给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如未能协商沟通解决还款事宜,则会导致公司银行账户冻结、资产处置、现金流减少等风险,同时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该事项目前已经进入诉讼程序。
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争取庭外和解,同时做好各种应诉准备,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
项目 金额/元
净资产的比
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
担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
担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194,318,196.76 元 109.3%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公司应对措施
1、目前该事项正处在调解阶段,公司将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争取庭外和解,同时做好各种应诉准备,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继续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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