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18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71235 证券简称:香巴林卡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青海香巴林卡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青海香巴林卡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3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3 月 1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通报批评)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青海香巴林卡文化旅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主体
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杨忠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易志刚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01
(一)违法违规事实:
因股权投资纠纷,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对香巴林卡(曾用名:青海塔尔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忠丽、西宁市湟中区财政局(曾用名:湟中县财政局,以下简称湟中区财政局)提起诉讼,
香巴林卡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收到《应诉通知书》后未能及时披露,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补充披露,涉及诉讼金额 194,318,196.76 元,占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比例为 109.3%。)
针对国开基金的股权投资,国开基金与香巴林卡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8 日签订两份《抵押协议》,约定香巴林卡以其名下的不动产为杨忠丽、湟中区财政局提供担保。香巴林卡对上述两次担保事项未及时披露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亦未披露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补充披露。
截至 2023 年末,担保余额 194,365,131.58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34%。
被抵押不动产为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2020 年评估价值为 200,242,700.0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31.19%。香巴林卡未及时披露资产受限
事项,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挂牌公司香巴林卡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杨忠丽、易志刚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纪律处分未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01
该纪律处分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针对存在的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积极予以整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已进行深刻反省,将继续深入学习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要求,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风险意识,确保公司治理规范,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4 号
青海香巴林卡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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