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3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71235 证券简称:香巴林卡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青海香巴林卡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青海香巴
林卡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会引起重大损失或承担较大债务。
该诉讼目前原告已与被告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已经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针对和解协议所确定的债务及协议签订后正常投资收益的收取,被告香巴林卡公司按照下列约定的时间、金额履行还款义务。
(1)被告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前向原告支付 5,000,000.00 元,全部用于扣
划股权转让价款;
(2)被告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前向原告支付 40,000,000.00 元,全部用于
扣划股权转让价款;
(3)被告于 2026 年 11 月 15 日前向原告支付 50,000,000.00 元,全部用于
扣划股权转让价款;
(4)被告于 2027 年 11 月 15 日前向原告支付 50,000,000.00 元,其中
46,878,059.02 元用于扣划股权转让价款、1,341,136.81 元用于扣划逾期投资收益、905,138.00 元用于扣划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875,666.17 元用于扣划协议签订后投资收益;
(5)被告于 2028 年 11 月 15 日前向原告支付 50,344,078.03 元,
2,563,904.12 元用于扣划协议签订后投资收益、1,440,062.30 元用于扣划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46,340,111.61 元用于扣划违约金。
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将努力改善经营情况以按约定履行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青海香巴林卡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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