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24
公告编号:2021-032
证券代码:871236 证券简称:ST 新元太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被强制终止挂
牌决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9 月 24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 1152 号。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公告编号:2021-032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你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我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你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你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我司
对你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元太’。”
公司由于安全证到期停工停产,人员流失严重,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强制终止挂牌。
公司在终止挂牌后,将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协商,在公司现有能力范围内最大化保护投资者。公司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牛力禾
联系电话:13935842807
联系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夏家营镇王明寨村(西小园子)
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德华
公告编号:2021-032
联系电话:0755-33331188
特此公告。
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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