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7
公告编号:2020-021
证券代码:871236 证券简称:新元太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程超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王保华先生的董事,自 2020 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
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东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 人,会议由牛力
禾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任命/免职原因
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免去王保华先生董事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提名程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程超,董事,女,198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三部审计助理;2014 年 12 月至
公告编号:2020-021
2016 年 7 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七部审计员;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
任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部会计;2018 年 10 月至今任 九证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负责人。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免职/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
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任免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之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