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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亿林网络: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4


证券代码:871241 证券简称:亿林网络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黑龙江亿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
代表人。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

任。

第二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第二十五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 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让。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一年内不得转
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监督管理机构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实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 际控制 人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份。 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的 股份 不 得 超 过 其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
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作 出其 他 限 制 性 规
定。 股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限制转让期限内出质的,质权人

不得在限制转让期限内行使质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
本公司股票:

( 一) 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
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原
预约公告日前 15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
终;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
前 5 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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