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6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71242 证券简称:ST 恒隆港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唐山恒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唐山海港恒远装卸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执行法院:乐亭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冀 0225 民初 4600 号
立案时间:2023 年 1 月 10 日
案号:(2023)冀 0225 执 44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乐亭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3 年 2 月 28 日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唐山海港恒远装卸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执行法院:乐亭县人民法院
公告编号:2023-001
执行依据文号:(2021)冀 0225 民初 4602 号
立案时间:2023 年 1 月 10 日
案号:(2023)冀 0225 执 4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乐亭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3 年 2 月 27 日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唐山海港恒远装卸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执行法院:乐亭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冀 0225 民初 4604 号
立案时间:2023 年 1 月 10 日
案号:(2023)冀 0225 执 63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乐亭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3 年 2 月 27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执行依据文号:(2021)冀 0225 民初 4600 号
(1)解除原告姚立民与被告唐山海港恒远装卸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2)被告唐山海港恒远装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姚立民经济补偿 30,343.92 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5 元,由被告唐山海港恒远装卸有限公司负担。
2、执行依据文号:(2021)冀 0225 民初 4602 号
公告编号:2023-001
(1)解除原告张洪光与被告唐山海港恒远装卸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2)被告唐山海港恒远装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洪光经济补偿 40,368.87 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5 元,由被告唐山海港恒远装卸有限公司负担。
3、执行依据文号:(2021)冀 0225 民初 4604 号
(1)解除原告张天宇与被告唐山海港恒远装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