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26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71242 证券简称:ST 恒隆港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唐山恒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周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
执行法院:乐亭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2)冀 0225 民初 1634 号法律文书
立案时间:2023 年 4 月 12 日
案号:(2023)冀 0225 执 811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乐亭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3 年 5 月 5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唐山海港恒远装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乐亭县农
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金 449.96 万元、利息及罚息 59.91 万元,并以 449.96 万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9.7%的 1.5倍自 2022 年5月 31日起支付罚息至贷款还清时
止。
公告编号:2023-007
2、被告周革、唐山曙光大生水泥有限公司对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3,745 元,由被告唐山海港恒远装卸有限公司负担,唐山曙光大生水泥有限公司、周革承担连带责任(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交至本院)。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革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督促其处理相关事宜。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包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符合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任职要求,如其未能消除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公司将尽快组织改选工作。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相关人员知悉该事项后,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争取减少该事项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司将尽快妥善处理上述事宜,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周革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查询记录
唐山恒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