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2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71244 证券简称:翠峰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翠峰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在国家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背景下,因经营发展战略及资本运作规划的调整,并结合当前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谨慎研究决定,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公告编号:2023-014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申请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以任何形式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事项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
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
公告编号:2023-014
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以及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15 日内。
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或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向下述指定的联系邮箱发送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指定的联系邮箱为:fli@cfmm.com.cn)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2、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投资款银行流水单(加盖银行公章);
3、异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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