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6
公告编号:2019-036
证券代码:871247 证券简称:安众科技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安徽众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为业务发展需要,拟购买比亚迪惠州地区第十七事业部闲置同步器设备1 批,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以招标的方式出售此批同步器设备,公司参与投标并已收到中标通知书,中标价(含税)17,201,688.86 元,具体情况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着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公告编号:2019-036
安众科技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03,632,847.52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146,191,991.43 元。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7,201,688.86 元。
根据标准(一),本次交易价格占安众科技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 5.67%(标准为:达到 50%以上),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标准(二),本次交易价格占安众科技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比例为 11.77%(标准为:达到 50%以上),占安众科技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 5.67%(标准为:达到 30%以上),两个条件未能同时满足,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综上,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购买
比亚迪惠州地区第十七事业部闲置同步器设备的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
注册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公告编号:2019-036
实际控制人:BYD(H.K.)CO.,LIMITED
主营业务:锂电池材料(磷酸铁锂、电解液、苯基环已烷(CHB)、碳酸亚乙烯
酯(VC)、六氟磷酸锂、隔膜纸、前驱体、塑胶壳、盖板)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锂离子电池(铁动力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光伏电池)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汽车夹具检具设计与制造。汽车
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发动机零部件制造):发动机进气增压器、
智能气缸。汽车制造涂料、汽车变速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在国内外
市场销售。从事储能系统,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系统的批发、进出口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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