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30
证券代码:871249 证券简称:华和建设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杭州华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让方:杭州华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和建设”、“公司”或“本公司”);
受让方: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住工”);
交易标的:台州市国华远合建筑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远合”)17.5%的认缴股份。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35,918,848.67 元,净资产为115,962,537.95 元,本次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账面价值为 12,160,020.61 元人民币,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2.79%,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49%。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实控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娄华龙先生,任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国华远合董事长职务。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确认转让参股子公司台州市国华远合建筑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份》议案,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长娄华龙先生系本议案关联董事,主动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剑
实际控制人:张剑
主营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家具生产、加工;卫生洁具零售;
家用电器安装;生产混凝土预制件;电梯安装工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透水混凝土研发;再生建筑材料的生产;建筑材料生
产专用机械、木门窗、楼梯、建筑工程用机械、搪瓷卫生洁具、金属制卫浴
水暖器具的制造;电气机械设备、矿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6560.4 万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台州市国华远合建筑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17.5%的认缴股份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北洋工业区劳动路3 号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交易前标的公司的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华和建设持有国华远合 50%的股权;国强建设持有国华远合 50%的股权。
主营业务:建筑工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预制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制造(筹建)、销售。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00 万元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北洋工业区劳动路 3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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