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必安必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重庆必安必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安必恒”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必安必恒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剩余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核查方法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有关的银行账户相关资料、网银流水、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2、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采购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
3、核实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方案中规
定的用途是否相符。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经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 年 7 月 19 日经公司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向3名投资者共计发行1,000,000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2.00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2,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照认购公告 和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名下中国农业银行大渡口天安 支行 31230401040000988 账户,并经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 资报告》(勤信验字(2017)第 1083 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00万元,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该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7 日取得股转公司出具的
《关于重庆必安必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 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 5474号),公司在取得该股份 登记函前,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0 年度,必安必恒共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不存在
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一、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1,697,200.2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365.23
二、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0.00
三、剩余募集资金总额 1,701,565.49
四、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2017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决议。2017 年 7 月 25 日,
重庆必安必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 2,000,000.00 元转入 专项账户,并连同东吴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布的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剩余募集
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五、核查结论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日,
重庆必安必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募
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
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挂
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
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必安必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签署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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