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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29 18:39:19 股吧网页版
东陆高科: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9


公告编号:2021-029

证券代码:871253 证券简称:东陆高科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南东陆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无法发表意见的基本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出具了非标
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号:[2021]京会兴审字第 69000469号)。审计报告中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河南东陆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陆高科”)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东陆高科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东陆高科 2020 年确认营业收入 138,868,239.00 元对于其

公告编号:2021-029

中 107,885,849.05 元技术服务收入,东陆高科未能提供客户验收手续和证明等收入确认的关键证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收入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二)东陆高科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125,644,309.66 元,审计过程中,我们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和职业判断,设计并执行了函证程序。但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未取得有效回函,也无法实施其他有效的替代审计程序我们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账款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三)东陆高科 2020 年度确认营业成本 103,919,481.62 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货余额 5,262,759.49 元,审计过程中,东陆高
科无法提供成本归集和结转的相关依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营业成本、存货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四)如东陆高科 2020 年财务报表附注十所述,其截止审计报告日所涉及的重大法律诉讼未确认预计负债,我们无法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该法律诉讼的损失金额、或有事项完整性以及对东陆高科 2020 年财务报表和持续经营的影响。”
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该事项的说明

(一)针对审计师意见中“(一)至(三)”的说明

2020 年公司调整了业务方向,由原来的单一的地下管线权属行

公告编号:2021-029

业用户增加了由各城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的综合地下管线政府客户。
因政府客户的内部审批流程非常缓慢,公司为了抢占市场先机,采用了先行项目实施后完善相关手续的方式开展了一部分业务。又因为政府客户大部分是负责城市管理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目前在审批流程没有完成的情况下,项目原则上还处于保密阶段,不方便配合审计人员核实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审计师暂时无法确定合同交易的收入。

同样原因,因项目处于保密阶段,因此公司同上游供应商签署合同中加入了保密条款,因此上游供应商无法提供函证手续,导致审计师无法获得相应的结转成本证据资料。

目前,通过公司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政府项目初见成果,未来也只有政府综合管网解决方案,才能够从安全角度一揽子解决地下管网的安全运行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抓住国家及各地主管政府部门越来越关注地下管网运行安全带来的新机遇,坚定不移发展政府项目业务。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深信此业务方向一定能让公司得到跨越式发展。

(二)针对审计师意见中“(四)”的说明

年报中披露的公司所涉及的重大法律诉讼,是公司董事长郭中堂个人民间借贷纠纷。郭中堂个人已经在积极遵照法院判决履行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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