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9
国融证券
关于河南东陆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河南东陆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2 其他(股票转让将被股转系统实施风险警示)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2020 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陆高科 2020 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京会兴审字第 69000469 号)和《关于河南东陆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1-031)。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如下:
“(一)东陆高科 2020 年确认营业收入 138,868,239.00 元对于其中
107,885,849.05 元技术服务收入,东陆高科未能提供客户验收手续和证明等收入确认的关键证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收入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二)东陆高科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125,644,309.66
元,审计过程中,我们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和职业判断,设计并执行了函证程序。但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未取得有效回函,也无法实施其他有效的替代审计程序我们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账款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三)东陆高科 2020 年度确认营业成本 103,919,481.62 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货余额 5,262,759.49 元,审计过程中,东陆高科无法提供成本归集和结转的相关依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营业成本、存货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四)如东陆高科 2020 年财务报表附注十所述,其截止审计报告日所涉及的重大法律诉讼未确认预计负债,我们无法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该法律诉讼的损失金额、或有事项完整性以及对东路高科 2020 年财务报表和持续经营的影响。”
2、公司股票转让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对股票转让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其相关风险事项进展,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治理、合法合规经营。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陆高科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京会兴审字第 69000469 号);
2、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河南东陆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国融证券
2021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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