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9
证券代码:871253 证券简称:东陆高科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南东陆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00—11: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253 东陆高科 2021 年 7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原乐等律师。
(七)会议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河南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6 号楼 H 座公司三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执行力能力。
(二)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法,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三)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河南东陆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5)和《河南东陆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26)。
(四)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2021]京会兴审字第 69000469 号)。
(五)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六)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平稳、顺利进行,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0 年年度公司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八)审议《关于 2021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及经营业务发展所需,公司关联方拟在 2021 年度继续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无偿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6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编号:2021-029)。
(十)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6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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