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08
证券代码:871253 证券简称:东陆高科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南东陆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00—11: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253 东陆高科 2020 年 5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原乐律师。
(七)会议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河南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6 号楼 H 座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执行力能力。
(二)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法,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三)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河南东陆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3)和《河南东陆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
(四)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亚会 A 审字(2020)0460 号)。
(五)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2019 年度没有发生资金占
用情况。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 2019 年度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报告编号:亚会 A 核字(2020)0121 号)。
(六)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七)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平稳、顺利进行,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19 年年度公司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九)审议《关于 2020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及经营业务发展所需,公司关联方拟在 2020 年度继续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无偿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十)审议《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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