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28
公告编号:2019-033
证券代码:871254 证券简称:欧怡迪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欧怡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关于对广东欧怡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
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东欧怡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19] 029 号)
收到日期:2019 年 10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0 月 2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广东欧怡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郑胜:欧怡迪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19-033
2018 年期间,公司分别向实际控制人郑胜及其控制企业广东欧怡迪实业有限公司、蕉岭县富足长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2,423,000.00 元、
20,734,669.19 元、830,000.00 元,合计 23,987,669.19 元,占挂牌公司 2017 年
期末净资产比例为 83.84%。截至 2019 年 3 月 1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郑胜已归
还全部占用资金。上述资金占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 2018 年 8 年 6
日、2019 年 3 月 19 日进行了补充披露。
上述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构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六条第十五款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4.1.4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业务规则》第 1.4 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郑胜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公司资金,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 条和第 1.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欧怡迪和郑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9-033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欧怡迪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广东欧怡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19] 029 号)
广东欧怡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