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01
公告编号:2019-035
证券代码:871254 证券简称:欧怡迪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欧怡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
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东欧怡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11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0 月 3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广东欧怡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郑胜:欧怡迪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1、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2、违规向公司监事提供借款
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35
(一)涉嫌违规事实:
1、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1)股东广东欧怡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怡迪实业或公司)多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欧怡迪实业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郑胜控制的企
业。2018 年 1 月至 7 月,欧怡迪实业通过借款的方式多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累计占用金额为 2,073.47 万元,后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全部归还。
(2)关联方蕉岭县富足长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足投资)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富足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郑胜控制的企业。2018 年 1 月至 2 月,富足投资通过借款的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占用金额为 83
万元,后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全部归还。
(3)实际控制人郑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2 月,
郑胜通过借款的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占用金额为 398.4 万元,后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全部归还。上述行为构成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且
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
2、违规向公司监事提供借款
自然人黄忠福自 2016 年 5 月起任公司监事,是公司 2018 年年报披露的其他
关联方。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欧怡迪物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欧怡迪物流)多次向黄忠福提供借款,累计借款金额为 89.53万元。截至 2019 年 9 月末,黄忠福已归还全部借款。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
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自然人林建松、欧裕华、何江朝分别系公司工程部经理、销售部经理和技术
部员工。2018 年 2 月至 2019 年 7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欧怡迪物流多次向上述
3 人提供借款,累计借款金额为 640.79 万元,其中林建松 310.39 万元、欧裕华
261.4 万元、何江朝 69 万元。截至 2019 年 9 月末,上述 3 人仍有借款共计 128.06
公告编号:2019-035
万元尚未归还。公司未建立资金支付审批制度,对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金支出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和审批权限等事项做出规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郑胜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因对本决定前两项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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