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3
证券代码:871256 证券简称:致信信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湖南致信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非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
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并参照 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2014 年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章程。
章程指引》,制订本章程。
第三十九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三十九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或达到或超过经审计总资产的 担保;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四)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本章程规定的应经股东大 (五)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会审议的其他担保。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本章程规定的应经股东大
会审议的其他担保。
第四十二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第四十二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地点为公司的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 地点为公司的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 通知中指定的地点。股东大会应当设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 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 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前,召集股东持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前,召集股东
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大会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第四十七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 第四十七条 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行召集股东大会的,挂牌公司董事会、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予以配合,
记日的股东名册。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应
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第五十一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 第五十一条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
会召开 20 日前(不含会议召开当日) 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 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召开 15 日前(不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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